“小有言”,其辩明也。 九二:不克讼,归而逋。其邑人三百户,无 眚。 《象》曰:“不克讼”,归逋窜也。自下讼 上,患至掇也。 六三:食旧德,贞厉,终吉。或从王事,无 成。 《象》曰:“食旧德”,从上“吉”也。 九四:不克讼,复既命渝。安贞吉。 《象》曰:“复即命渝”,“安贞”不失也。 九五:讼元吉。 《象》曰:“讼元吉”以中正也。 上九:或锡之鞶带,终朝三褫之。 《象》曰:以讼受服,亦不足敬也。 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