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68 - 易经
P. 68

《象》曰:虽“凶居吉”,顺不害也。



                 九三:咸其股,执其随,往吝。




                 《象》曰:“咸其股”,亦不处也。志在随




            人,所执下也。



                 九四:贞吉,悔亡。憧憧往来,朋从尔思。




                 《象》曰:“贞吉悔亡”,未感害也。“憧




            憧往来”,未光大也。



                 九五:咸其脢,无悔。




                 《象》曰:“咸其脢”,志末也。




                 上六:咸其辅颊舌。



                 《象》曰:“咸其辅颊舌”,滕口说也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62
   63   64   65   66   67   68   69   70   71   72   7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