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二:或益之十朋之龟,弗克违。永贞吉。 王用享于帝,吉。 《象》曰:“或益之”,自外来也。 六三:益之用凶事,无咎。有孚,中行,告 公用圭。 《象》曰:“益用凶事”,固有之也。 六四:中行,告公从,利用为依迁国。 《象》曰:“告公从”,以益志也。 九五:有孚惠心,勿问,元吉。有孚,惠我 德。 《象》曰:“有孚惠心”,“勿问”之矣。 “惠我德”,大得志也。 上九:莫益之,或击之,立心勿恒,凶。 《象》曰:“莫益之”,偏辞也。“或击之”, 自外来也。 8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