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6 - 马王堆新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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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章 经
不简,不行。不匿,不辨于道。有大罪而大诛之,简也。有小罪而赦之,
匿也。有大罪而弗大诛,不行。有小罪而弗赦,不辨于道也。简之为言也,猷贺,
大而罕者。匿之为言也,犹匿匿,小而轸者也。简,义之方也。匿,仁之方也。
刚,义之方也。柔,仁之方也。【诗】曰:「不竟不絿,不刚不柔」,此之谓也。
不简选大罪,义就不能施行;不包容小罪,就不能明察于道。有大罪者判
以重刑,就是简;有小罪的能够赦免,就是匿。如果有大罪而不用重刑,义就
无法实行;有小罪不包容,就不能明察于道。简说起来就是要简选衡量,大罪
大诛;匿说起来就是小罪赦之。简是实现义的方法,匿是实现仁的方法,刚是
实现义的方法,柔是实现仁的方法。诗经上说:“既不争竞也不急求,既不太
刚也不太柔。”就是讲的这些。
简、匿相济,刚柔并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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