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大学》真实义4

2022-01-10 13:30:54 /作者:韩金英/浏览:1089

 

第四章 释“本末”

子曰:“听讼,吾犹人也。必也使无讼乎!”无情者不得尽其辞。大畏民志,此谓知本。

译文:

孔子说:“听诉讼审理案子,我也和别人一样,目的在于使诉讼不再发生。”使隐瞒真实情况的人不敢花言巧语。使人们敬畏修大道这个根本,这就叫知道了生命的根本。

第五章 释“格物、致知”

此谓知本,此谓知之至也。

(附朱子补传)传之五章,盖释格物致知之义,而今亡矣。间尝窃取程子之意以补之曰,所谓致知在格物者,言欲致吾之知,在即物而穷其理也。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,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,唯于理有未穷,故其知又不尽也,是以《大学》始教,必使学者即凡于天下之物,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,以求至乎其极。至于用力之久,而一旦豁然贯通焉,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,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。此谓物格,此谓知之至也。

译文:

知道了人生的根本,就是一个达本性致良知的人。朱子认为,上面释传文的第五章,大概是解释“格物”“致知”的意义,现在已经佚失了。间隙之时,我曾经私自采用程子的观点加以补足如下,经文所说的致知在格物,说的是,要达到致本性良知,就要不断地领悟本性的道理,穷尽其理。人的本心得灵性,能感知万物,而天下的事物都被天理所制约,不能致良知达本性,是本性大道的理未穷尽。因此,在大学开始教育时,都是根据已知的道理继续探索,以致彻底把本性大道的天理搞清楚。这样持之以恒地探索,终有一天豁然开朗,一以贯通,一通百通。万事万物的表里都能深入地了解,而本性的全体万用,得一万事毕的本性的光明与大智慧就能体验了,达本性了,是认识事物的最高境界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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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九重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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