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8 - 乐育堂语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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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育堂语录卷一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二十九段)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  矢志修道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凡人欲学一事,必先见明道理,立定脚



              根,一眼看定,一手拿定,不做到极处不休。



              如此力量,方能了得一件事,纵不能造其巔,




              亦不至半途而废,为不足轻重之人。凡事有



              然,又何况性命之学哉!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言及神仙,世上人人俱爱,而教之学习



              此道,百中难得一二。呜呼!红尘滚滚,孽



              海茫茫,有何乐处?有何美处?独奈何人不




              及察,反因此而丧厥良心,不惟不能超凡入



              圣,且宛转生灭,愈趋愈下,其受尽诸苦,



              更不堪言。吾师是以代为之悲也。今又为尔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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