乐育堂语录卷一 (二十九段) 一 矢志修道 凡人欲学一事,必先见明道理,立定脚 根,一眼看定,一手拿定,不做到极处不休。 如此力量,方能了得一件事,纵不能造其巔, 亦不至半途而废,为不足轻重之人。凡事有 然,又何况性命之学哉! 言及神仙,世上人人俱爱,而教之学习 此道,百中难得一二。呜呼!红尘滚滚,孽 海茫茫,有何乐处?有何美处?独奈何人不 及察,反因此而丧厥良心,不惟不能超凡入 圣,且宛转生灭,愈趋愈下,其受尽诸苦, 更不堪言。吾师是以代为之悲也。今又为尔 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