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1 - 王重阳内修十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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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论简事
【原文】修道之人,莫若简事。知其闭
要,识其轻重,明其去取。非要非重,皆应
绝之。犹人食有酒肉,衣有罗绮,身有名位,
财有金玉,此皆情欲之余好,非益生之良药。
众皆徇之而自致亡败。何迷之甚也。
【释义】心本空寂、清静自如、唯独○
无偶,简。无受想行识,无眼耳鼻舌身意,
无色声香味触法,无眼界无意识界,○简。《金
刚经》云,一切圣贤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。
观世音心经,真空妙理无为法是佛纲。以无
印心,观自在○,万法皆空。而获大自在,
入无为无所不为,谓大自在菩萨。观万象,
生万意,应万事,生万变。来则有,去则无,
心无挂碍○简。居人海乘风浪,在尘离尘,
在欲离欲,和光混俗,背境观心,心喻镜明
○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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