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3 - 文始真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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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造化所有皆吾魄,則無有一物可役我者。舍
肝當作舍肺。
曰:鬼雲為魂,鬼白為魄,於文則然。鬼
者,人死所變。雲者風,風者木;白者氣,氣
者金。風散故輕清,輕清者上天。金堅故重濁,
重濁者入地。輕清者,魄從魂升;重濁者,魂
從魄降。有以仁升者,為木星佐,有以義升者,
為金星佐,有以禮升者,為火星佐,有以智升
者,為水星佐,有以信升者,為土星佐。有以
不仁沉者,木賊之,不義沉者,金賊之,不禮
沉者,火賊之,不智沉者,水賊之,不信沉者,
土賊之。魂魄半之,則在人間,升魂為貴,降
魄為賤,靈魂為賢,厲魄為愚,輕魂為明,重
魄為暗,揚魂為羽,鈍魄為毛,明魂為神,幽
魄為鬼。其形其居,其識其好,皆以五行契之。
惟五行之數,參差不一,所以萬物之多,盈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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