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3 - 文始真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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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造化所有皆吾魄,則無有一物可役我者。舍



            肝當作舍肺。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曰:鬼雲為魂,鬼白為魄,於文則然。鬼




            者,人死所變。雲者風,風者木;白者氣,氣



            者金。風散故輕清,輕清者上天。金堅故重濁,




            重濁者入地。輕清者,魄從魂升;重濁者,魂




            從魄降。有以仁升者,為木星佐,有以義升者,



            為金星佐,有以禮升者,為火星佐,有以智升




            者,為水星佐,有以信升者,為土星佐。有以




            不仁沉者,木賊之,不義沉者,金賊之,不禮



            沉者,火賊之,不智沉者,水賊之,不信沉者,




            土賊之。魂魄半之,則在人間,升魂為貴,降



            魄為賤,靈魂為賢,厲魄為愚,輕魂為明,重




            魄為暗,揚魂為羽,鈍魄為毛,明魂為神,幽




            魄為鬼。其形其居,其識其好,皆以五行契之。



            惟五行之數,參差不一,所以萬物之多,盈天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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